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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人申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校外同行专家代表作鉴定,校资格审查小组会议审查,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现将申报人员业绩成果(经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审核的核心成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全校教职工若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以真实姓名书面向职改办反映(联系电话:0817-2568025)。
如公示期间,接收到反映或根据职称评审相关文件需调整的,经核查后,由职改办按规定办理。
西华师范大学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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