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了激励全校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同时为教职工职务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调整工资待遇提供依据,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将我校2018年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一)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二)编外聘用人员A、B类;
(三)经学校批准在国内外攻读学位、进修和脱产学习的教职工;
(四)经学校批准借调、挂职外单位工作的教职工。
二、考核指标划分及有关注意事项
(一)优秀指标划分:人事处按各单位应参加考核人数(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除外)15%的比例,将优秀指标名额划分到各单位,各单位确定优秀名额不得超过划分的优秀指标。各单位确定的优秀等次在本单位各类人员中所占的比例也应大体平衡。
(二)注意事项
1.校领导由省委组织部考核, 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考核。
2.各单位应及时通知在外进修学习和借调、挂职人员参加考核,不能回校参加的,根据学习培训、借调、挂职所在单位提供的学习表现书面材料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3.主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本年度科研处统计无科研成果或科研项目的,不能确定为优秀。
4.校内调动人员,9月1日以前调动的,在现单位考核;9月1日以后调动的,在原单位考核;新聘用人员,工作时间不足半年的参加考核但不确定考核等次。
5.2018年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一般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退休人员不占本单位名额指标。
三、日程安排和工作要求
(一)12月10日至23日 各单位布置年度考核工作,组织学习《西华师范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人事处主页“文件政策”栏目http://hrd.cwnu.edu.cn/info/1030/2633.htm),组织教职工填写《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坚持客观公正和民主集中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相关规定及各类岗位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认真组织实施考核,通过考核推进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12月24日至28日 各单位将《西华师范大学年度考核统计表》(附件2)及本单位每位教职工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交人事处人事科(办公楼311办公室)。
(三)12月29日至1月11日 人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汇总各类人员考核等次,报校务会审议。
(四)1月12日至寒假前 考核结果公示,年度考核表存入教职工人事档案。
人事处
2018年12月7日